[新聞]須50人連署 兩人任飼主 校園准養狗 台大立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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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時間: 2004-01-07 12:45 PM

[新聞]須50人連署 兩人任飼主 校園准養狗 台大立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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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時電子報】

大學追求卓越,除了學術研究要領先,管好校園的狗兒,也可引以為傲。台大研訂《校園犬隻管理要點》草案,只要教職員生五十人連署、並推派二人登記為飼主,就可「合法入籍」成為「台大狗」。以整個校園面積與狗兒地域習性估算,台大校園共可飼養二十隻「校犬」。

辦公聽會 決定管理要點

為了讓《犬隻管理要點》草案盡早定案,台大今天舉辦第二次公聽會,廣徵教職員生意見。台大總務處事務組說,如果沒有任何補充或修正意見,校方將循行政程序提報校務會議討論,通過後正式公布實施。

根據這項草案,每飼養一隻狗兒,必須有五十人以上簽署同意飼養,學校教師、職員或學生都可以參加,並要推派二人登記為飼主。

飼主必須定期向事務組報告其飼養狗兒近況,當飼主調職、離職、退休或轉學、休學、退學或畢業時,要另行推派新飼主「繼任」。若狗兒未被妥善照顧、飼養,這隻狗兒將由校方依規定處理,取消飼主飼養資格,改由有意願飼養的人接替;被取銷資格者不得再申請飼養。

飼主切結 承擔法律責任

此外,飼主要出具切結書,內容寫明所有安全上之法律責任,一旦狗兒毀損公物、攻擊他人或破壞環境衛生、妨礙安寧者,飼主應負法律責任。飼主還提出適當飼養地點,且應經校方同意。

台大總務處事務組說,「入籍掛牌」的每隻狗兒必須驅蟲(體內及體外)、施打八合一與狂犬病疫苗、完成結紮手術,而且狗兒個性要溫馴、與人親善,無攻擊或咬人紀錄。不符規定或校內資料查無此「狗」者,視同無主流浪犬,由專人補抓並通知環保單位處理。

狗兒進出校園必須有人陪同,並繫上狗鏈,必要時要戴上口罩,否則依《動物保護法》處理。違反規定達三次,取消飼養資格。

飼養狗口 初估約二十隻

事務組人員表示,校方提出校內飼養二十隻「狗口」的額度,係由獸醫系等專家組成之委員會的評估建議值,主要是按狗兒的地域習性與校地面積估算訂定。未來是否增減,將視實際情形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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